关于报送工程监理企业参与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知

2020-05-09

147


关于报送工程监理企业参与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知 2020-05-09 17:07 中建监协〔202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各分会: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提出的“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要求,发挥工程监理企业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适应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建设单位以及大型房地产企业总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需求,部分地区工程监理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目前已有工程监理企业参与北京冬奥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深圳建筑工务署购买第三方巡检服务和北京市混凝土驻厂监造服务等。   为深化监理改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广泛宣传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的成功案例,推出可借鉴的有益经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近期我协会将收集汇总各地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及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的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和各分会,于5月31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工程监理企业受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建设单位或大型房地产企业总部委托,参与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的案例、典型事例资料电子版,报送我协会监理改革办公室邮箱 gxlkey@sina.com,联系人:蒋里功,电话:13683534521。报送资料要详实,要有数据分析,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质量安全巡查的方式、服务的事项、费用及取得的成效等。   我协会将推出工程监理企业参与质量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的系列报道,并适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有关资料,引导工程监理企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促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5月8日

关于报送工程监理企业参与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知
2020-05-09 17:07
中建监协〔202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各分会: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提出的“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要求,发挥工程监理企业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适应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建设单位以及大型房地产企业总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需求,部分地区工程监理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目前已有工程监理企业参与北京冬奥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深圳建筑工务署购买第三方巡检服务和北京市混凝土驻厂监造服务等。
  为深化监理改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广泛宣传工程监理企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的成功案例,推出可借鉴的有益经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近期我协会将收集汇总各地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及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的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行业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和各分会,于5月31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工程监理企业受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建设单位或大型房地产企业总部委托,参与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的案例、典型事例资料电子版,报送我协会监理改革办公室邮箱 gxlkey@sina.com,联系人:蒋里功,电话:13683534521。报送资料要详实,要有数据分析,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质量安全巡查的方式、服务的事项、费用及取得的成效等。
  我协会将推出工程监理企业参与质量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的系列报道,并适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有关资料,引导工程监理企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促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5月8日